本报讯 近年来,甘洛县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积极为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村建设。
结合开展创建平安先进县活动,发挥法律咨询作用,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特长,开展各种送法下乡进村活动,为农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县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平时日常工作中运用电话受理、现场接待等多种形式为农民解答法律疑难,并注重以案说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发挥法律服务站所建在基层的作用,通过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和参与纠纷调解,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在代理涉农当事人的法律援助过程中,从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着手,恪尽职守、依法辩护,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努力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做好法律维权工作。
发挥法律扶助作用,从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三方面入手,面向农村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使农民能快速就近得到法律援助,实现农村法律援助的应援尽援。
发挥法律对村建设的促进作用,受聘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所在镇、村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和完善规范性文件、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帮助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进行管理和自治,落实政(财)务公开,促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推进村建设进程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