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20日),记者获悉,石家庄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扶贫开发的意见》下发。《意见》指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全市贫困人口将减少一半,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记者了解到,石家庄市将把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作为扶贫开发主要对象。建立健全贫困识别机制,做好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实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确保得到有效扶持。注重对少数民族、妇女、计生户和残疾人等特殊贫困人群实行帮扶。
把列入国定县的平山县、赞皇县、灵寿县、和行唐县作为石市扶贫开发重点县,把未列入国定县和省定县的鹿泉市、井陉县元氏县和高邑县作为石市扶贫开发的非重点县(市),把列入扶贫规划的重点村作为石市扶贫开发的工作重点。利用十年时间,对列入规划的重点村分两批进行扶持,即2011—2015年扶持410个重点村,2016—2020年扶持其余的重点村,确保稳定脱贫致富。
石家庄市将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做大做强枣、核桃、食用菌、奶业、柴鸡等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优化升级,达到县有扶贫主导产业、村有扶贫产业项目、户有增收致富工程,力争每个贫困村有1—2个主导产业。
石市还将培育1000名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及技术骨干,着力培育壮大5个以上的科技支撑的区域主导产业,培育打造100个科技致富示范点,着力培育10个具有较强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科技扶贫龙头企业。到2015年,将完成130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50%的重点村达到村电气化建设标准;完善乡村路网建设;完成危房改造1.8万户。此外,石市还将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实施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公共卫生和人口管理服务,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以县医院、疾病防治中心、妇幼保健院等县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中心,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和人均补助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