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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和引导新农村建设

网友投稿  2012-02-24  互联网

  近年来,我省村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乡村面貌有了重大变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日前,省民进的一项调研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村建设的规范和引导。现象: 存在政府包办代替对策: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省民进认为,广大农民群众是村建设的主要投资人和受益人,是村建设的主体,村建设首先要尊重农民的意愿,这是村建设中一个最基本的问 题。然而,在调查中发现,由于一些地方对村建设的意义宣传不到位,一些农民思想认识上对村建设存在偏差,对村建设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措施认识 不够,对村建设表现出来的热情和积极性仅仅是寄希望于上面的资金支持。

  省民进建议,把中央、省、市、县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村 建设的精神进一步的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使村建设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总体目标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让广大农民群众明确自身的主体地位,积极投身到村建设中去。同时要尊重农民的主体性。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农民最关心、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实际问 题做起,确保农民从村建设中真正得到实惠。充分尊重农民的财产权利,完善村民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使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在新 农村建设中得到充分体现。另外要树立长期奋斗,循序渐进的思想。社会主义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的历史任务,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 的。在村建设中,突出践行科学的发展观,立足长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现象: 急功近利思想严重对策: 重视非工程性措施

  据 反映,当前不少地方对村建设的理解过于简单化、片面化。认为村建设三五年就可以搞好,甚至认为村建设就是 “划新村、盖新房”,将村建设等同于 “新村”建设。少数基层干部过度热衷于新村庄建设,乐于村庄建设的外观的整齐美观,过分强调村容村貌的整洁,甚至简单地以村庄楼房多寡,整齐与否,来衡量 村建设的成效,而严重忽视了全面发展,忽视了在公共服务、精神风貌、科技教育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在这种简单化思维的引导下,一些地方在房屋建成之后就 不再过问村建设,认为已大功告成,结果群众的住房确实宽敞了,交通也方便了许多,但乡风文明并没有明显提高,脏乱差状况依然存在。

   省民进提出,要坚持 “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并重,全面推进村建设。改善住房条件和配套性公共设施基础建设固然是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提高村民科技文 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加强民主管理和文明建设更为紧迫。在当前村建设中,集中力量切实抓好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民就业技能的培训,提高村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 能,认真实施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有效转移。同时,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着重解决村民对村组事务的参与程度不高,“一事一议”推 行困难等问题,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和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农民在村建设中的自主性和主观能动性。 现象: 土地浪费不容忽视对策: 完善和落实规划

  省民进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村建设普遍存在着建设的随意性,不计土地利用效果,无视业已存在的土地利用规划,甚至无视耕地保护法律、法规,随意划出一片地方用于所谓的村建设。其结果一方面使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另一方面形成大量“空心村”,造成大量的土地闲置。

   省民进建议,首先坚持以集约利用土地,保护土地资源为原则,把村建设规划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刚性”的村建设规 划,规划重点应放在旧村改造上。在具体操作上要注重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现有村庄范围内进行规划建设,严格控制村庄的蔓延、扩大和“空心村”的出现,实 现农村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二是结合城市化进程,使一些小村庄不断地向大村庄集中。三是规划中要充分考虑文化差异和农村院落生态环境特征,切忌“村村是城 镇,庄庄有街道,家家建新房,户户有铺面”这种庸俗的村庄规划布局。 现象: 村建设市场混乱对策: 保护农民根本利益

  据省民进 调查,一些做法违背了村建设的初衷,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建设形式乱。村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 的集体土地,相应的,村建设开发活动也仅限于村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然而,现实中一些村建设开发活动却采取城市房地产开发模式,由集体经济组织划 出土地以招标的方式引进资金进行开发建设,然后对外出售,以村建设之名,行商品房开发之实。二是建设主体乱。如上所述村建设是村民自治下的农村建 设活动,村建设的主体理应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而现实中一些地方乡镇政府 “越俎代庖”,造成农民不知情、不理解甚至产生对立情绪,成为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三是村建设活动管理乱。很多地方村建设活动没有设置专项帐 户,更不谈会计帐簿,到头来一盆糊涂帐。一些地方因业务不熟,委托一些中介机构代理进行有关村建设活动。但是,委托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是承包法律 关系还是代理法律关系容易产生歧义,不仅影响到委托合同的效力还易产生法律纠纷。

  省民进建议,严格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坚决打击那些 以村建设为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不法行为。加强村建设建筑市场的行政执法,坚决打击非法承包、转包村建设工程违法行,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大力 开展村建设法律服务,依法规范村建设中的民事法律行为,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毛学农

  连日来,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内,数万株蝴蝶兰、扶郎花竞相绽放,吸引大批游客驻足观赏。该园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科技农业,成为当地农民致富的特色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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