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山东11月25日电(通讯员 李淑会)近年来,山东省平原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强化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切入点,从完善镇村的监督机制入手,创新预防渠道,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加大了检察机关对农村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为服务村建设提供了健全的机制保障。
完善村务监督机制。该院针对各镇村村务管理缺乏相对独立的监督机构,导致“村官”不廉、不公、办事不公开,并由此引发的上访逐渐增多的趋势。针对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严峻形势,今年以来,该院在全县举办了预防“村官”职务犯罪专场法制讲座,受教育村官达8000余人。检察官结合一些典型案例,就常见职务犯罪的概念、类型、犯罪构成及法律规定作了解释,对农村职务犯罪发案情况、发案原因、数额认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同时告诫大家:“村官”虽然职位不高,但权力不少,在反腐倡廉意识上不能有丝毫麻痹懈怠,要清醒地认识到腐败行为误国、误事、误自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利观、金钱观,认真履职,警钟长鸣。检察官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各乡政府提出了具体的预防建议和对策。
完善工程建设监督制度。村建设过程中,各项建设工程纷纷上马,该院积极协助各镇成立村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检察机关作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全程参与重大工程的预算编制、招投标活动、在建工程管理、竣工验收等监管的全过程,确保村建设工程顺利建成,确保干部不倒下,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为了便于村民了解财务收支状况和重大事项执行情况,他们还协助乡镇制定实施了财务情况“三数公开”、重大事项“细化公开”制度,即将财务资金的“收入数、支出数、招待费用数”公开,对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等内容细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能详细了解村务、政务的开展情况,进一步增进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