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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法院立足审判实际服务新农村建设

网友投稿  2011-09-27  互联网

  为扎实推进“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要,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从全力服务村建设入手,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涉农案件,积极维护基层稳定,促进农村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一是对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及时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审判力度,对于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涉农案件简繁分流,能简则简,当繁则繁,力争做到快审理、快结案,缩短诉讼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采取多项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做到“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在偏远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发放便民联系卡,定期到巡回办案点收案、开庭审理和公开审判。并做到在假日和双休日均有人值班,保证涉农案件随到随立,不误农时。同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和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上门审理、上门执行等方式,方便其诉讼。

  三是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加大对困难农民诉讼费的减免缓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按规定程序依法进行减缓诉讼费;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农村优抚对象一律免收诉讼费;对农民申请执行的案件,一律先执行后收费。

  四是加大涉农案件的调解力度,促进和谐村的构建。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涉农案件,即在立案时就进行调解处理,调解未果的,再进行判决,判决后也要及时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案件受理后立即安排专人及时送达,并视情况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缩短答辩期限。

  五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巡回办案这一方式,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农家”活动,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拟写诉状,向群众发放诉讼须知,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同时通过对个案的审理,以案说法,指导农民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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