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砚山县在村项目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基层党建,优先抓好生态,通过“一抓三加强”助推社会主义村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抓好党的建设。为切实建强村建设的主心骨,县委、县人民政府从相关部门选调熟悉农村工作、作风扎实的干部担任社会主义村建设指导员进驻各村,帮助项目村开展调查研究和项目规划,组建农村党支部,完善项目村共青团、村妇代小组、老年人协会等各群团组织。同时,针对项目村的实际,以农民组织化建设为抓手,建立烤烟、生猪养殖、蔬菜、水果等产销协会(合作社),并把党支部建到协会(合作社),大力实施是“公司+基地+协会(合作社)+党支部+农户”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新模式,全面推进村项目村烤烟、无公害三七、辣椒和木本油料基地建设,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通过几年的努力,砚山县建立农村党支部746个,农村党员发展到9570名,占全县党员总数的61.4%。已建成农村各类协会组织32个,建成农村协会(合作社)党支部12个。
加强“协调发展”意识。在村项目规划中,砚山县坚持入户工程与公共项目相结合,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统筹考虑乡与村、村与户之间协调建设,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统一落实,对项目进行合理布局和安排,规划完成后,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在群众大会上通过,并全面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加强“环境治理”意识。在项目建设中,切实抓好群众生活习惯的引导,把环境治理放在项目建设的重要位置来考虑,大力实施改厕、改厩、改厨、改房等项目建设,强力扭转农村生活污水乱排、生活垃圾乱堆、生活能源高消耗、公共环境缺乏有效管理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引导村民向村内户内清洁有序、生活能源环保节约、生活习惯清洁健康转变,村实现了“乡风文明,村容整洁”。
加强“生态优先”意识。积极强化生态优先意识,把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重点是结合林改政策的实施和乡村实际,处理好林业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确保区域生态的有效保护和平衡;大力实施以冬瓜树林为主的水源林发展和保护工程,确保每个村都有百亩以上水源林。同时,大力发展核桃、油茶等经济林果,推进经济项目与生态工程建设并驾实施,切实改善村生态环境。
2006年来,全县共建成314个整村推进村,其中以阿猛镇空心山村、干河乡马鞍山村等为示范的生态村220个,占村总数的70.1%。生态村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垃圾集中处理率达100%;户内一池三改率达95%以上。共完成村庄道路及排污沟建设197.45公里,新建沼气池2798口,改造厩舍3206间、卫生厕所2861 间;完成各种经济作物种植35070亩,种植各类经济林果3520亩;新建科技文化活动室89间,开展各种科技培训175期、38720人次;完成封山育林77420亩,改造灶台3690座,配套灶具405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