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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农牧民 推进西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网友投稿  2010-11-01  互联网

  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村的主体,我区广大农牧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社会主义村建设能否顺利推进。大力培养新型农牧民,是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村建设的根本大计和长远之策。

  我区建设社会主义村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和最为迫切的要求,就是要培育出一大批高素质的社会主义新型农牧民

  第一,培育新型农牧民是我区社会主义村建设的重要基础。温家宝总理曾明确指出,我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本在于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村,人是第一要素,培育新型农牧民是最根本的。这是因为,农牧业的现代化和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主要取决于农牧业科技成果能否被农牧民所掌握,能否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可以说,没有农牧民素质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农牧业和农牧区的现代化;而没有农牧业和农牧区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全社会的现代化。农牧民知识化进程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牧业和农牧区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决定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培育新型农牧民是统筹我区城乡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统筹我区城乡发展,关键在于填平“二元经济结构”的鸿沟,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协调发展,把农牧区的发展纳入全区的经济发展规划中,与城市进行一体化考虑。当前,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把培育新型农牧民、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素质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所在。培育新型农牧民,提高农牧民素质,是加快转移农牧区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牧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第三,培育新型农牧民是增加我区农牧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是我区社会主义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提高农牧民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发展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农牧区第二、三产业,拓宽农牧民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这不仅依赖于农牧业科学技术水平,更重要的是依靠大批的新型农牧民。培育和造就一大批新型农牧民,可以使更多的农牧民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适应农牧业专业化、规模化和科技化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经营现代农牧业的水平,全方位拓展增收渠道。

  第四,培育新型农牧民是促进我区农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农牧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在农牧民。只有用先进文化占领农牧区的文化阵地,引导农牧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并把精神集中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上来,社会主义村建设的目标才可能真正得以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也才可能真正得以实现。

  要继续高度重视新型农牧民培育问题,积极搭建培育平台,始终将其作为振兴农牧区经济、帮助农牧民致富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第一,加强对农牧民先进理念的宣传教育。培育新型农牧民首先要用先进理念教育农牧民。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积极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主人翁意识,找准差距、树立信心,不断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农牧产品品质,切实通过自身努力走上富裕道路;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积极克服怕苦畏难、因循守旧的心理,不断增强市场意识,在致富路上敢闯敢干,做到根据市场供求情况来安排生产,在农牧产品生产加工方面不断创新,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积极克服“小富即安”意识,进一步开阔思路、开阔眼界,不断增强创业意识、拼搏意识,通过投资办厂当老板、进城入镇做生意、外出打工挣钞票等多种方式,尽快富裕起来。

  第二,优先发展农牧区教育事业。要继续整合优化农牧区教育资源,改善农牧区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农牧区教育质量,为农牧区孩子创造相对公平的教育环境,培养造就更多的未来新型农牧民。要进一步巩固“两基”攻坚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认真落实农牧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三包”政策,加强经费管理;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小学规范化和初中标准化建设,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继续推行农牧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农科教相结合的农牧区教育综合改革,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

  第三,加强农牧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根据我区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继续加强农牧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职业技术院校、农业技术推广站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培训机构的作用,建立自治区、地(市)、县、乡(镇)四级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推行与农牧业科技相结合的“绿色证书”培训教育,推广农牧业科技实用技术。要大力开展对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劳务输出人员以及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培养一大批科技示范和带头致富的高技能人才,使农牧区走出去的劳动力有较强的务工技能,留下来的劳动力能掌握先进的农牧业技术,增强他们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能力,从而推动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和农牧区发展。

  第四,切实加强农牧区精神文明建设。要继续在农牧区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帮助农牧民牢固树立“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为重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激发农牧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优良传统;要继续深入开展“讲科学、除陋习、树新风”和和谐家庭、和谐村庄、和谐乡镇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农牧区和谐社会建设;要深入开展“三下乡”活动,在农牧民群众中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引导农牧民破除陈规陋习,提倡移风易俗,崇尚科学文明,抵制封建迷信,逐步淡化宗教的消极影响,过上现代文明的新生活。

  第五,不断加强对农牧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以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局势长治久安,为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把学法用法、依法治理同农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创建“五好家庭”、“遵纪守法模范户”等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解决当前农牧区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针对农牧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等突出问题和农牧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宣传和治理,促进农牧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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