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关怀下,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农业污染源普查全面启动。
同时,各地结合社会主义村建设,积极探索农村环境保护新路子,比如浙江实施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江苏开展了以 “六清六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川等省实施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福建等地开展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这些工作都积累了大量经验和范例,为农村环保的进一步加强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此外,农村环境监管工作逐步展开,环境保护的组织管理体系逐渐向农村延伸,越来越多的村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直接受益者。
然而,我们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日益提高的改善生活环境的要求,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当前我国农村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有:农村地区饮水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村居住区生活污染问题突出、工矿污染与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剧、畜禽粪便和秸秆等生产废弃物污染突出、农业面源污染危害加剧、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凸现、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导致的生态破坏加剧、乡村旅游污染逐步凸显。
农村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看到成效。
专家指出,在今后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要抓住扩大内需政策机遇,强化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逐步改变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现状,提高农村污染治理水平。
要全面落实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措施。率先针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以奖促治”,并真正把这项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得到实惠。
要扎实推进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水质监测和污染治理。制定完善农村生活污染排放标准,加强污染物处理。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优化农村工业布局,推进污染集中治理,严格环境准入,防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要研究和完善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按照地域特点,制定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设施建设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抓紧制定实施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的投入和运行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各级政府应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制订和实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把农村环保作为对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农村环境治理纳入政府重大事项督察范围。
要进一步深化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发挥示范作用。对经过建设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标准的村镇,实行“以奖代补”。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加强农村地区资源开发监管,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发展农村生态经济,发展农村生态产业,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扩大当地群众就业机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要按照区域生态环境整体特征,建立和完善城乡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公布全国和区域农村环境状况。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积极推动环保机构向县以下延伸,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环境监察体系。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培养和提高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