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近日,农业部决定对杀扑磷等3种农药采取禁限用的管理措施。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撤销杀扑磷在柑橘树上的登记,禁止杀扑磷在柑橘树上使用。二、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溴甲烷、氯化苦的登记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变更为土壤熏蒸,撤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登记。 (宗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