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本次发布的通知目录中,农药制造被列为禁止新建、扩建。通知中的管理措施分为禁止性和限制性两类,禁止性是指不允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同);限制性主要包括区域限制、规模限制和产业环节、工艺及产品限制。 (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