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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经营害人害己

网友投稿  2011-12-30  互联网

□曹涤环

最近一段时间,大棚生产处于低温阴湿阶段,棚中所生产的蔬菜多种病害相继发生,农技部门在推介使用烟雾剂防治病害时,一些农资经销商却奇货可居,高抬市价,让菜农一筹莫展。

在农资市场,常会出现某个品种价格上涨、供应趋紧的现象,这一般是市场自我调整的结果,但也不排除有些人在暗中操作,借机囤积居奇,任意提高市价。烟雾剂本是一种常用的农药商品,在一般时候蔬菜治虫防病用得少,为什么到了冬季提倡在大棚使用烟雾剂时,却出现了哄抬物价、“垄断”经营的不明智之举呢?

据笔者了解,在农药市场,不只一种商品被“垄断”过。早在四五年前防治螟虫的锐劲特货少,一些农资经纪人联合起来,控制市场,哄抬价格;防治晚稻飞虱时,后期采用敌敌畏熏蒸,他们也采用同样的方法,控制药源,导致敌敌畏价格一时间飞涨。

其实,在农资市场要垄断某个农资品种,单靠某一个体经销商很难做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在现代物流畅通无阻的今天,应该说垄断某个品种的风险也是很大的。他从上游市场得到的这些垄断货源,一旦被其他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那就只能降价和自认倒霉,蚀本赔本。因此,“垄断”经营一般来说都是由多个经销商联合所为,或者由生产这些农资产品的生产厂家所为。

虽然“垄断”经营可能一时获取高额利润,但同样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因为控制某一品种的大部分市场,本身就并非易事;也有人对该品种信息把握不准,导致收购囤积的产品积压滞销,最终导致血本无归的也不乏其例。另外,农药、化肥等农资商品都是使用季节性很强的产品,控制的这些产品一旦被其他经销商组织供应市场,“垄断者”如果在短期内处理不掉这些农资商品,各种成本却会成倍增加,其后患无穷。更为值得担忧的是,这种“垄断”经营不但影响整个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增加了农民生产投入成本。

农资经销商要想在销售环节最大限度地求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诚信经营,看准农资商品的需求,结合考虑其产品的售价与销量,把单价降下来、流量提上去,这样才能吸收更多的消费者来购买农资,并获得较高的利润回报。

这件事提醒我们,一方面应该建立和完善农资产品的市场监控体系,形成灵敏的市场预警机制,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另一方面,农资经销商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绝不干坑农害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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