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中国化工报记者从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获得了河南省政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拿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这是该公司自2011年以来,第二次获此殊荣。 心连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兴旭表示:“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对公司多年来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的肯定。心连心公司将继续贯彻科技创新战略,加大创新力度,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最大化价值。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建设中国氮肥工业(心连心)技术研究中心,不断加大科技研发力度,争做中国高效肥倡导者和最受尊重的化肥企业集团。 据了解,根据国家政策,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在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由25%降至15%。2011年,心连心首次获得该证书,经过3年一度的复审,心连心再获荣誉,也意味着心连心在2014年~2016年仍有资格继续享受财税年度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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