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崇明
前不久,山东省滕州市工商局在全市农资经营户中推行“农资商品存样制度”:该局将统一制作的“存样袋”免费分发到各农资经营点,农民购买化肥、种子等农资时,当场封存样品,由农民签字,商家盖章,再交给农民自己保管;用后一旦出现质量有问题,农民可凭样品直接找商家索赔算账或向工商机关投诉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闻此,笔者深为这一“秋后算账”的农资打假举措叫好!
当前,市场上诸如假化肥、假种子、假农药等之类的假劣农资产品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已成为一大公害,广大农民对此深恶痛绝。滕州市工商部门推出“农资商品存样制度”,其高明之处还在于,有效地解决了时下农民买了假化肥、假种子、假农药等假劣农资产品,大多数都因“嫌麻烦”、“难举证”、“费时间”和“怕报复”而不愿、不敢投诉的问题。由于是先前留有“存样”,“证据”在手,农民不用多费口舌和经营户理论,就能够直接挽回经济损失,因此强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调动了农民投诉打假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农资商品存样制度”及与之相伴的依法惩处,不但能有力地打击市场上出售假劣农资的不法行为,而且还给众多农资经营者时时敲响警钟,敦促他们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恪守职业道德,自我规范、守法经营,自觉地依法参与公平竞争。它所产生的威慑力,有利于培育规范化的农资市场,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假如各地相关职能部门都能从中有所启发和借鉴,那对广大农民来说该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