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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投稿  2013-12-09  互联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民主党中央主席陈竺8日在北京建言,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生态健康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主题的第八届中国生态健康论坛8日在北京召开。陈竺在会上指出,改革开放35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也付出了巨大资源和环境代价。粗放式产业发展模式、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结构和快速的机动车增长,导致了大量大气污染物和水体污染物排放,环境污染给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问题已不容回避。

  陈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与根本途径。“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问题上,既需要‘摸着石头过河’,更需要科学的‘顶层设计’。”陈竺从五个方面建言制度建设: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决策制度。如在国家层面,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统筹协调,探索生态环境大部制管理体制,从决策源头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产生。

  二是主体功能区和环境功能区制度。如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按照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格局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三是生态文明建设经济激励制度。如对流域、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四是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如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加快制定和实施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办法。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参与制度。完善和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等。

  中国生态健康论坛由农工民主党中央主办,从2004年创办至今已成功举办八届。此次论坛有200余位知名专家学者、管理决策人员以及企业、科研院校代表与会。两天会期内,与会人员还将围绕“大气污染防治与公共健康”等议题进行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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