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禹晓平) “十二五”期间,弥渡县将在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烟草、无公害蔬菜、山地牧业、林果、淡水渔业、制种、生物药业、茶桑八大产业,力争实现全县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工农业总产值100亿元以上,培育龙头企业11户。
为切实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弥渡县一是出台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奖励政策。对年销售收入超1亿元、当年上缴税金200万元以上 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1亿元、当年上缴税金1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年销售 收入1000万元至5000万元、当年上缴税金5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和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奖 励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加强对州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动态管理,促进龙头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建立财政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融资担保 的有效形式,目前,为11户企业担保贷款1700万元。同时,建立财政贴息扶持资金制度,鼓励金融部门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三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近年来,弥渡县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农民增收为目标,把发展工业的理念注入农业,用市场理念助推农业,农业产业化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加快了农民 群众增收的步伐。县财政每年投入600万元以上,专项用于龙头企业培育、基地建设、检测体系建设、品牌打造等,切实加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补助和奖励力 度。通过培植打造和扶持发展,全县无公害蔬菜、山地牧业、淡水渔业、生物药业等主导产业不断壮大,2011年,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18.2亿元,农民人均 纯收入3755元;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达24个,龙头企业带动农户4.1万户,加工和销售各类农产品10.9万吨,实现销售收入 2.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