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评审,山东省22个县被山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确定为2012年全省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莱阳、海阳榜上有名,各争取省财政资金300万元。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项目建成后,莱阳市新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2处、面积4800亩,农作物秸秆生物反应堆1000个、面积1000亩;海阳市新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4处、面积4600亩,畜禽养殖场1500立方米大型沼气工程1处、供气户数6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