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至30日,省农牧厅、发改委、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合水县、庆城县和华池县实施的2010年农村户用沼气项目进行了验收,同时进行了农村沼气建设和使用考核评价。
2010年农业部、国家发改委下达合水县、庆城县、华池县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建设任务5300座,项目总投资233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95万元,地方配套79.5万元,农户自筹1457.5万元,计划在三县的27个乡镇59个项目村新建“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5300座。项目共建成沼气池5300座,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投资2332万元,占计划任务的100%,其中:中央投资795万元,占计划任务的100%,地方配套79.5万元,占计划任务的100%,农户自筹1457.5万元,占计划任务的100%。
验收组通过现场抽查农户、查看挡案资料、核对财务账目、听取汇报、质询答疑,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认为,我市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工作有如下特征: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县、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机构健全,监管、督查措施得力,各级相关部门积极组织,狠抓落实。二是建设质量高。项目建设符合农业部“一池三改”技术规范,改圈、改厕、改厨符合标准要求,沼气池使用情况良好,将农村沼气户用项目与整村推进、扶贫养殖、移民搬迁、卫生改厕等项目进行了积极整合,提高了“三改”建设水平。三是综合效益明显。各县把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与全膜覆盖玉米种植、绒山羊养殖等项目有机结合,积极探索了以农村沼气为纽带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了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四是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做到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没有挤占挪用现象,资金核算及支出管理规范。主要建材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招投标程序规范、资料齐全。
验收组建议我市在项目建设中,进一步提高部分项目户改厕、改圈建设质量,规范项目标准;积极做好部分项目户投料启动工作,提高项目使用率;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户日常管理和“三沼”综合利用的培训与指导,使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项目验收组严格按照项目验收指南,经过量化打分和综合评议,三个县项目建设合格,均顺利通过验收,并且,三个县的农村沼气建设和使用考核评价全部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