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联合授予全国108个县市“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湖北省通山、大悟、谷城、鹤峰、利川、房县获此殊荣,列全国第二位,将获得国家财政支持。湖北省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6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充分利用国家的支持政策,落实绿色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计划,完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