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梧州讯(记者/吴凌平 通讯员/梁冰)做强再生资源产业,提升循环经济竞争力。日前,梧州市委、市政府出台《梧州市关于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意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做大做强循环经济产业。
作为广西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的主阵地,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的启动建设无疑将成为广西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聚焦点。经过两年的发展,该市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已初具规模,形成一定的市场基础。《意见》提出梧州市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路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为核心,加强政策引导和综合管理,整合资源开发力度,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进园区资源再生利用市场建设,把梧州市打造成为最具核心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再生资源产业高地和循环经济成果转化基地。
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高地,必须走集约、集聚和集群道路。梧州按照利用好国外国内两种资源、放大发展循环经济优势的思路,紧紧围绕打响“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这一国家级“圈区管理”试点示范园区品牌,以创建“承接东部以铜铝为主的拆解和加工有色金属产业整体转移示范基地”、“国家级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为目标,加快形成大力发展再生资源的深加工、精加工,提升资源再加工附加值,建立上下游企业相互衔接、共生代谢、环境友好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促进可持续发展。《意见》明确梧州市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目标。到2012年,再生资源年拆解加工量要达到150万吨以上;到2015年达到 300万吨以上,工业总产值600亿元以上,形成有色金属拆解、加工、制造产业链完整的产业链,再生资源加工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能源资源利用水平要位于全国前列。2015年后着力发展再生资源精深加工项目,大力推进铜塑产品、铝塑产品和再生塑料系列产品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到2020年,再生资源产业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
有效的扶持政策是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催化剂”。《意见》制订了税收、用地、用电、用工、金融等一系列奖励扶持政策,积极鼓励产业集聚、做大做强、自主创新、装备更新等。设立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技改和技术创新体系等建设以及重大研发机构建设补助、厂房建设奖励、贷款奖励、承担环评安评费用,扶持和培育企业做大做强。园区企业同时可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建筑营业税、土地契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