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小循环”发展到行业“中循环”后,我国循环经济的视角再次提升
开启“区域大循环”时代
本报记者 潘少军
区域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崭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 将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资源的多次合理利用和对环境的有效保护,并需要对区域内的产业进行重新调整、组合、聚集
区域循环经济的大幕,正徐徐拉开!
2005年以来,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相继启动两批共192家循环经济试点;北京、辽宁、江苏等11个省(直辖市),宁波、铜陵、贵阳等20个城市,被列入循环经济试点。
去年12月24日,我国首个省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准实施;今年3月15日,《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又获国务院批准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由“试点试验”跨入了“区域示范”和“区域推广”阶段,开启了“区域大循环”时代。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和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从当前来讲可以为扩内需、保增长提供重要支撑;从长远来看可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后危机时代新的竞争优势。
思考——
需要对区域内的产业进行重新调整、组合、聚集
“从企业‘小循环’,到行业‘中循环’,再到区域‘大循环’,这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齐建国说,我国循环经济的区域概念,包括技术和行政两层含义,前者是指以各行业自发聚集形成的技术型区域为基础,后者是指按行政区域加以规划、引导和建设。
“既有市场、又有政府,这是鲜明的中国特色。”齐建国说,技术区域与行政区域并不完全重合,技术区域的大小也不相同。如河北省钢铁业循环区域可以辐射全国;而江苏省利用农作物秸秆发电形成的循环区域,受制于原料运输成本,有效半径往往不超过50公里。
长三角循环经济技术研究院院长杜欢政表示,自发形成的技术区域循环经济虽然具有强大的内生动力,但为了追求利润和控制成本,往往在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方面有所欠缺,同时面临着技术、资金、政策和环境成本的制约。
“例如,发展区域循环经济需要聚集产业,就得搬迁企业,涉及土地、就业、税收等问题,这就需要从行政方面入手,由政府在县、市、省等行政区域内制定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打破旧的经济格局和体制阻碍,平衡各种利益关系。” 杜欢政说,国外要解决这种搬迁问题无法想象,因此西方发达国家难以用如此方式来发展区域循环经济。
“发展区域循环经济,不仅能够节约资源和减轻环境压力,也能够全面提升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效率。”齐建国说,以钢铁业为例,上世纪80年代,我国炼铁厂光炼铁,轧钢厂光轧钢,分散布局。炼铁厂把铁炼好后,要将1400多度的铁水冷却成铁锭,然后通过交通工具运送到炼钢厂;炼钢厂又得用高温把铁锭化成铁水才能炼钢,白白浪费大量煤炭。此后,运用循环经济模式,把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企业都放到一个区域里,用产业链链接起来,铁水能直接通过管道送到炼钢炉,因此节约了大量能源。
探索——
一个区域一个区域去试,找出适合各区域的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在推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循环经济处处长郭启民说,区域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崭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 是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资源的多次合理利用和对环境的有效保护,需要对区域内的产业进行重新调整、组合、聚集。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循环经济的发展基础各异,如何进行合理、有序地布局?
“上海、北京、山东、江浙等东部发达地区,工业体系门类齐全、产业基础雄厚,主要是解决体制创新和利益平衡问题;而在甘肃、青海、贵州等西部欠发达地区,产业基础薄弱,需要资金、技术、人才的支持,更要注重能力的培养。”齐建国说,每个区域的循环经济都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特色和条件来规划、构建产业链,不可能全国统一分工。“只有一个区域一个区域去试,找出适合各区域的发展模式,全国范围的循环经济才能取得成功。”
统筹——
将做好全国和各地的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在区域与区域之间进行合理布局
“发展区域循环经济不是简单地放大规模,要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推进,在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发展质量上下功夫。”郭启民说,“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全国和各地的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在区域与区域之间进行合理布局,把循环经济规模迅速做大做强。目前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有8000亿,我们争取在2015年达到16000亿,企业由现在的两万家增加到5万家。例如,目前我国再制造厂家只有14家,2015年要增加到100家以上,再制造的品种将由现在的只有汽车零部件一种,增加到几十种。”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四个部门联合下放了《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对各地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郭启民说,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将配套循环经济规划,其内容主要包括政策体系构建、专项资金配套、关键技术攻关等。“目前我们和有关部门准备开展全国循环经济评价的综合指标体系试点,并对之前的循环经济试点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