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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38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完成 确保消费安全

网友投稿  2014-11-10  互联网

  11月10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光明)针对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自2008年起我省开始支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已拨付的省级补助资金超过1亿元。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海口市 71家农贸市场中,目前完成改造的有38家,改造率超过53.5%。经过改造的农贸市场在硬件上有了很大提升,设施配套完善,环境整洁明亮,市场布局优 化,市场档次明显提升。

  省市区三级资金补贴改造

  市商务局负责人介绍,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件顺民心合民意的大事,。一方面,农贸市场是生鲜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重要销售渠道,直接关系到 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另一方面,农贸市场也是解决农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就业机会的有效途径。为此,省市政府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组织有 规划地开展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意义十分重大。

  按照《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我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主要用于2009年底前兴建的农贸市场,且列入《海南省农 贸市场“十二五”规划》设置规范的农贸市场,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并通过省级达标复查的,将获得省、市、区三级政府的资金补贴。城区农贸市场按原每 平方米1300元的标准造价进行改造,乡镇农贸市场按每平方米1100元的标准造价进行改造。通过达标验收的市场,政府按每平方米标准造价的40%给予补 助。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由省、市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市、区财政负担70%,省级财政负担30%。通过资金补贴,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农贸市场业 主自主筹集资金投入升级改造。

  摊位费上涨须物价部门核定

  近年来,我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共有71家农贸市场,目前完成改造的有38家。此外,城东、培龙两个市场在内的4家农贸市场正在改造中。到目前为止,通过省级达标复查并获得补助资金的有金贸文华、龙华市场、振兴市场等25家。

  改造后的海口农贸市场通风采光良好、室内宽敞明亮,摊位柜台有明显改善。由于前期市场经营业主投入较大,市场在改造后摊位费有适当上浮,但涨幅标准须通过物价部门核定才能予以实施。目前为止,改造后的农贸市场没有出现因租金上涨歇业的情况。

  龙昆南农贸市场初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原为铁棚市场。改造后的市场面积1012平方米,摊位122个,主要经营肉类、蔬菜、水产品、活禽、熟食、蛋品、大米、副食品等八大行类商品。改造后的市场宽敞明亮。

  据了解,至上半年,我省已有约180家农贸市场陆续启动升级改造,其中县城以上地区的农贸市场约半数已完成改造,临高、保亭等地的县城以上农贸 市场已全部完成改造。下一步我省将采取相关措施,提升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包括鼓励有能力的企业以委托管理等形式开展连锁经营、进行相关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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