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甘肃实际情况,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 了《关于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意见》,探索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责任首负制和食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机制,将全面建立各 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制度,保障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意见称,甘肃将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畜禽屠宰和肉制品、食用油、清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农村食品、儿童食品、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等进行专项整治。
同时,还将开展网络食品交易专项整治,严厉查 处通过互联网销售未经检验进口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及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经营者的 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网络食品交易监管制度。以粮食、食糖、食用油、肉类等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走私和逃避监管等违法犯罪行为。
该意见称,甘肃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社会 共治。首先,要探索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制和惩罚性赔偿机制。严格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生产企业试点开展“质量安 全授权人”制度,通过企业授权质量安全负责人,对原料入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产品检验质量安全负责。
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和食品品牌建设。大 力扶持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等创建活动。推动肉、菜、蛋、奶、粮等基本消费食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基 地建设。加强食品品牌建设,保护和传承食品行业老字号,发挥其质量管理示范带动作用,用品牌保证人民群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信心。
研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出台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管理,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多方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
该意见还称,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各地要积极制定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奖励制度,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农牧部门“12316”投诉举报电话作用,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同时,意见还称,要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严 格落实《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和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对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专家组和应急专业队伍。发生食品安全 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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