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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醴陵市推行“六个强化”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零零社区网友  2014-05-06  互联网

 

  近年来,醴陵市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好的成绩,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示范县先进单位、株洲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红旗单位,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连续十年荣获全省例行监测先进单位。今年,醴陵市提出要紧紧围绕“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一目标,全面推行“六个强化”,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责任落实,增强监管能力。以全市586家农药经营网点和214个蔬菜、经作、水稻种植基地为监管对象,实行四级网格化监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为二级网格责任单位,30名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为三级网格责任人,390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为四级网格责任人。各监管站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生产基地、农资经营门店,具体到每个监管员。

  二、强化制度建设,落实监管措施。一是加强生产经营主体监管。以乡为单位,对本区域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商品农产品收储运主体进行再调查再摸底,搞好备案登记,分类建立基础数据库,加强巡查监督,强化动态管理。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监管。全面落实农药经营条件审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药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监管人员联门店责任制,加强巡查监督,建立工作台账,经营者要规范建立经营台账,指导监督生产者合理购买农业投入品。三是加强生产过程管控。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生产基地为重点,全面落实责任告知、生产档案、巡查监督、抽检准出制度,在生产基地竖牌公示禁限用农药产品、使用安全休药期间隔期规定,告知生产者法律责任,公布联点监管责任人姓名及举报电话;以农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强巡查监督,建立巡查档案;在基地农产品上市前,须经抽检合格后准出。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立田间档案,基地农产品上市前,须经自律检测合格后进入流通消费市场。四是加强商品收储运环节监管。加强对商品农产品收储运场地的巡查监督,加大抽检力度,支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行溯源标识,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

  三、强化规模经营,推进标准化生产。一是继续加强农作物标准化制修订。大力推广已有的农作物生产规程和规范,紧密结合“高产创建”、“菜篮子”建设、“绿色公共植保”等重大农业项目的实施,抓好水稻集中育秧、蔬菜病虫害物理和生物防治、植保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方面农业技术规程的制(修)订。二是加大标准化基地建设。全力将姜村葡萄基地、浦缘蔬菜基地、绿都蔬菜基地、黄源水稻生产基地和新立红薯种植基地打造为株洲现代化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提升标准化基地建设水平。指导基地建立田间生产档案,要求主要基地田间生产档案入户率达100%。三是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三品一标”认证。继续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种植大户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计划完成“三品一标”认证10个以上。四是加强标识化流通。指导种植基地加强标识化流通,搞好基地准出溯源。

  四、强化检测能力,提升监督检测水平。要逐步建立监测制度和方案,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监测频次,突出重点时段、区域和产品,强化检打联动,及时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全市农产品例行抽检样品数达到30000批次以上,监督抽查1000批次,蔬菜、水果农残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稻谷、茶叶农残抽检合格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五、强化专项整治,监管重点领域。一是开展农药专项整治。以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为重点农药品种,蔬菜主产区和商品基地乡镇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经销禁限用高毒农药、含隐性成分农药等违规违法行为。以辣椒、豇豆、叶类蔬菜为重点产品,商品蔬菜主产区、农药监测合格率低波动大的地区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超范围、超剂量、超次数使用农药和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二开展是“百草枯”催枯早稻谷、油菜籽专项整治。以机收油菜区和双季稻主产区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非法使用“百草枯”催枯早稻谷、油菜籽等违法行为。

  六、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品牌。以醴陵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会成立为契机,以“三品一标”农产品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生产记录和诚信档案,开展诚信承诺和诚信评价,基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着力打造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品牌、诚信企业和诚信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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