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肃宁县农业局制定了《肃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并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印发至各相关股站,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肃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监管内容和监管人员的责任和任务都有明确规定:
农业投入品方面。分包人员要对所分包门店的销售台账、经营品种、各项制度的建立、限用农药的销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蔬菜质量安全方面。分包人员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规要求,认真对分包区域内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包括投入品的使用情况、生产记录、农药休药期以及园区的农残自检等情况。分包人员对分包蔬菜园区(合作社)的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遇特殊情况应主动加大检查频次。
畜牧质量安全方面。分包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对分包区域内的动物强制免疫、动物卫生监督、饲料兽药管理、瘦肉精专项整治等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指导区域内的养殖场屠宰场提升动物防疫条件,做好养殖场备案、养殖档案、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检疫申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瘦肉精自检工作。分包人员对各监管对象检查督导每2个月不少于一次,遇特殊情况应加大检查频次。
二、监管人员的工作要求:
所有分包人员都要与监管对象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或责任书。通过落实责任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监管体系。
在督导检查中,要加强宣传指导,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种养户的安全意识。检查中一定要填写检查记录,有必要的要留下影像资料。
发现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