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明桥、通讯员严琼报道:近两年来,湖北武汉市构筑“横到边、纵到底”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率先建立食品安全三级(区、街、社区)监督网络,全市各街乡镇和社区、行政村聘请食品安全信息员3941名。2011年,武汉立案查处食品案件414件,查处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案件140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145.8吨,取缔食品黑窝点126个。
武汉强化监测预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该市率先出台《食品安全飞行抽检管理暂行办法》,将食品安全突击抽检和预警纳入法制。全市确定42个食品安全监测站和检测点,两年抽检和监控18个重点品种37451批次,通过媒体适时发布食品消费预警提示。
针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武汉组织专家开展“餐饮业常用复合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类)调查研究”的风险评估及监测工作,目前正在制定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统一标准。为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武汉组织毒理学、营养学、食品卫生学者完成《集体配餐企业食品安全规范》课题研究,每年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
武汉市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农业部门建立了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农产品生产基地自检机构、农产品经营单位自检机构等三个层次的检测体系。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经销商和生产地的产品禁销3个月,整改后检验合格方可入市销售。
武汉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街道划分为153个责任区,实行分类管理,建立食品小作坊电子化动态信息管理。2011年,武汉质监汉阳分局成立了“食品质量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小组,1000名社区质量服务志愿者走进全区131个社区,把产品质量服务宣传送进千家万户。今年2月18日,武汉工商局宣布今年将严管散装、裸装食品安全,制作1万张食品“身份证”,免费发放给现场制售食品者,要求每天公示食品的信息,如添加剂使用、生产日期等。
武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特大型餐饮单位试行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在大中型餐饮单位推行“五常法”管理,在小型餐饮单位实施“信息公示”制度,大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全部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农村实施了“家宴一条龙服务”经营者准入和登记备案制。武汉对全市小餐饮进行食品安全评级,并在店堂公示。
武汉创新监管机制,推进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为解决好分段监管体制中的衔接问题,武汉市出台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部分领域监管职责的意见》,对无证(照)作坊、餐厨垃圾、排档及饮食摊点、自产自销食品等食品安全薄弱环节指定管辖责任,填补了监管空白。
武汉近日入选全国首批33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十二五”期间全市将建成5座总处理能力为800吨/天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并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体系,60%的餐厨垃圾将变废为宝。目前,第一座处理厂已通过环评,即将动工建设。处理厂全部建成后,可集中处理全市60%的餐厨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