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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委员建言科技“护航”

网友投稿  2012-03-20  互联网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们纷纷就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建言献策。而如何完善行政监管手段、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保障体系建设、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科技手段的应用更是其中的焦点。

  食品安全监管亟待完善

  “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但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事件仍不时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仍存在不足,亟待进一步完善。”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郭跃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 山西省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谢碧玲表示,在国家的大力监管下,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一定好转,但在基层监管中还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在个别领域,相关部门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存在监管盲区;个别地方食品安全问题还很严重。管好食品安全问题是政府部门的职责,需要完善和推广成功经验、大胆推进改革。

  郭跃认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可以用“以打为主”4个字来概括。监管部门执法的重点是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的不法行为,打击的力度很大;食品质量检测的目标主要指向问题食品,为有效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不法行为,各监管部门都在积极完善质量检测机构、更新装备;同时也向消费者发布警示信息,提醒消费者规避风险。

  然而,这种“以打为主”的监管模式存在不足。郭跃表示,仅发布有害食品警示信息,缺乏安全食品信息指引,消费者仍然无法放心消费。据统计,我国市场上的各种食品粗略估计有几万种,登记在册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超过500万户,再加上达不到登记条件还在经营的小作坊、小摊贩,这个数字更加庞大。生产食品的主体信用和食品质量信息基本上好坏难分、真假难辨。由于缺乏权威信息指引,消费者感到茫然无措。

  同时,仅进行严厉打击惩处,如果不能让诚实守信的食品经营者占领市场、成为主流,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也难以建立起来。不法分子利用海量混乱信息轻松牟利,必然导致其他食品经营者效仿,近年来一些知名大企业卷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就是佐证。

  致公党中央在政协会议发言中指出,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2009年2月《食品安全法》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制建设进程开始提速,并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但仅靠一部《食品安全法》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不完整是诸多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一方面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未与国际标准接轨;另一方面标准太多、太乱,多种标准形成冲突,既让守法的企业茫然无措,又让一些不法企业乘机钻空子。

  同时,监管职能分散,协调难问题依然存在;政府对食品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监管工作到位难;就业压力大,从事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投入少、见效快,小吃部、小作坊众多,导致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难度较大,专业检测人员严重不足也是困扰食品安全的重要问题。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为了弥补“以打为主”这种监管手段的缺陷,郭跃认为,监管部门应当在继续强化对不法食品经营行为打击的前提下,运用其监管覆盖面广、信息掌握充分、信息发布权威性强等优势,大力开展安全食品市场建设。

  郭跃认为,应尽快建立权威规范的安全食品信息发布制度,解决放心消费的问题,可以以市、县行政辖区为单位,政府主导、监管部门负责,选择消费量大、覆盖面广的安全食品,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实行定向周期性检测,将检测结果定期以权威、规范、群众易知晓的形式发布,引导消费;尽快建立食品经营诚信评价制度,支持诚信食品经营者成为主流,加快构建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在企业申报的前提下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分等定级,定期评价,同样以权威和群众易于知晓的形式发布;建立食品市场“白皮书”制度,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政府每年公开发布专题的食品安全报告书,让民众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形势、安全食品市场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树立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致公党中央建议,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确保食品安全有法可依。在职责法定、统一执法的基础上,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现在已经存在的各种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按照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清理对同一问题的重复与冲突规定,尽快出台包括食品安全技术规章和标准在内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逐步形成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同时,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地方政府总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格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为食品监管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准入制,全面启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平台;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实施监督。

  科技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近年来,一些新的科技手段被应用到食品安全监管当中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食品流通追溯体系既是其中一种。该体系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食品流通的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从而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

  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成都、杭州等10个城市启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目前, 第一批试点城市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经验。

  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中,物联网技术得到了大规模、多层次、全方位的应用。根据各试点的经验,猪肉追溯方案采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溯源标签技术模式,可同时实现对猪肉本身和经营者的追溯;蔬菜追溯方案采用集成电路卡(IC卡)技术模式,交易数据存储在IC卡上,通过IC卡进行传递,可实现对经营者的追溯。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副主委李铀表示,食品流通追溯体系一方面便于各级监管部门全程监管食品安全,在出现问题时能迅速查到食品源头,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另一方面是从流通领域入手建立市场倒逼机制,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标准,从而促进全社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建议各试点在完善猪肉蔬菜追溯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将溯源机制扩大到水果、水产品等其他农产品。

  李铀表示,应探索建立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的食品质量信息管理平台,构建溯源机制。各级政府部门应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的同时,加强技术保障,由信息化部门牵头与系统运营商、设备经销商等组建技术服务保障组,系列研发成套设备,不断完善系统建设方案,建立技术问题反馈及解决机制,确保追溯系统有效运行。

  同时,在试点城市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建成覆盖国内百万人口以上城市及大型产地或集散地批发市场、全国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网络,并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域的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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