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青海省工商系统近期采取加大服务力度、加强消费维权、推动流通企业强强联合、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等措施,推动全省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据悉,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后,青海省工商局立即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安排部署,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
青海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全省工商系统在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上下了很大的功夫。
全省工商系统加大了对地理标志以及农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推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经营模式,并深入开展了创建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活动。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切实加强了分类指导,努力做到为农产品流通企业改组改制提供便捷服务,支持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支持有影响力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强强联合,组建集团。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的原则,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还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开展经营活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标准化生产和建设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