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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食品安全有奖举报 最高按罚金10%奖励

网友投稿  2011-08-16  互联网

为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贵州省六盘水市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属于一级举报的,按罚没金额的10%给予奖励。

记者日前从贵州省六盘水市政府了解到,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非法生产、销售农业投入品;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制品;利用餐厨弃用油脂非法加工食用油等进行举报。

据介绍,违法案件举报分为三个等级:详细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食品安全事故线索和相关证据,并协助现场查处,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相符的属一级举报;提供违法事实、食品安全事故线索和部分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相符,属二级举报;提供违法案件和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办,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相符,属三级举报。

六盘水市规定,一级、二级、三级举报,将分别按罚没金额的10%、8%和5%给予奖励。



http://farm.00-net.com/news/6/2011-08-16/86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