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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检测覆盖批发市场各大超市

零零社区网友  2011-05-13  互联网

  本报讯:自去年初哈市实施农产品安全检测制度以来,市农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检测范围覆盖了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各大超市和部分固定农贸市场摊区,同时严格规定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发现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有害药物,经复检证明确有问题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哈市市场销售。

  目前,哈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已经组建了“三三”监管模式,即建立市检测中心、区检测站、市场(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检测室内三层检测,市、县(市、区)、乡(镇)三级监管,监管、执法和检测三位一体。据了解,市农委在哈达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农产品检测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察大队派出人员与哈达果蔬批发市场管理人员24小时共同负责实施入市索证索票。对进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索取产地证明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可凭其产品认证复印件入市;对具有产地证明和检测合格报告单的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抽检;无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相关认证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登记,由检测分中心现场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在市场销售,就地封存,依法销毁。同时,对哈达批发市场批发到外地和农贸市场、超市需要再销售的农产品,实行“二次批发证明”制度,确保追溯链条不间断。

  据了解,哈市先后修订了蔬菜、水产品等标准,并将生产标准免费印发到生产基地和合作社,切实做到按标生产,按规操作,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把哈达农产品批发市场,53个无公害生产基地村,57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38家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31家大中型超市,20个固定摊区农贸市场作为监管重点,以专项整治行动为突破口,加大对源头和关键环节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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