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山东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方案》,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覆盖面极广,涉及从农产品生产到食品餐饮整个流通环节,内容主要包括:在食用农产品环节,监管生鲜乳 打击“瘦肉精”;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严惩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在食品流通环节,定期和不定期地随机抽检;在餐饮服务环节, 重点监管火锅、自制饮料等;在食品进出口环节,实施进出口食品监控;此外,加强添加剂源头治理, 彻底清剿非法添加物“黑窝点”。确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