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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售农产品需贴“出生证”

网友投稿  2010-11-05  互联网

  本月起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标识制 违规者将处2000元以下罚款

  加贴标识范围

  粮食、蔬菜、水果、干果、竹笋、食用菌、奶、蛋、畜禽、肉品、水产品和蜂蜜等。

  具体标注啥?

  植物标注收获日期,畜禽标注出栏日期,生鲜肉品标注屠宰日期,其他畜禽产品标注产出日期,水产品应标注起捕日期。

  本报讯:在售食用农产品需加贴标识。自本月起,东莞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标识制,凡超市及样板市场的食用农产品,都必须贴上“出生证”后方能上架销售,违规者将最高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这一新政在东莞的实施情况怎样?

  据了解,东莞早前已在沃尔玛、家乐福南城店以及部分农批市场和经营企业等7家单位进行了试点。记者走访城区沃尔玛、家乐福和东莞嘉荣等连锁超市发现,蔬菜、水果等多已在价格标签等地方附了身份信息卡片,而价格略高的无公害蔬菜其身份信息则更为明晰。记者获悉,现今已有30多家样板市场纳入食用农产品标识范畴,至本月下旬大部分超市和100个样板市场都将实行农产品标识制。

  部分受访顾客表示,如今已习惯在附近的农贸市场或小区的蔬菜摊档买菜,这些多没有什么标识,而且已经基本习惯了,即便有也不大可能去仔细关注,“相比较而言,可能更看重蔬菜的新鲜度和价格问题。”一些访者则认为,该举措有利于加强农产品的渠道监管,从而及时杜绝问题蔬菜,“可以更为放心一点”。

  热点问题

  是否会推高菜价?

  农业部门:实施农产品标识制,投入方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超市、市场管理方或档主并不需要投入钱物。

  同时在实操方面形式也可以多样化,有包装的蔬菜、水果可直接在包装上标注清楚,散装类的则可直接系挂或从旁注明,农贸市场也可以集中标识,因此不会推高菜价。



http://farm.00-net.com/news/6/2010-11-05/85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