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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14个100%力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网友投稿  2007-12-03  互联网

  新华网长春12月1日专电 历时4个月的吉林省长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比计划提前1个月完成。据悉,在14个100%目标中,除了国家下达的12个100%的目标,还包括长春市提高标准自行设计提出的2个100%目标。

  据长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袁振宇介绍,长春特有的2个100%是:长春市县城以上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和所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做到100%附证。

  其他12个100%是:长春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已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长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食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长春市县城以上城市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票制度;长春市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长春市食堂和县级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长春市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出厂肉品合格率达到100%;外埠进长春动物产品报检率实现100%;“两证两章”出证率达到100%;出厂检出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家用电器等10类产品获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

  据悉,目前长春市已经形成了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工商局、市牧业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药监局协同作战的一条“由农场到餐桌”的监管链条,杜绝了监管死角。(记者 刘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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