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农药监管,限制高毒农药使用,控制高毒农药风险,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山亭区农业局根据国家有关强化高毒农药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农业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 对辖区内销售的农药产品实行经营登记备案管理和对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以来,山亭区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落实农药两项制度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农药管理“两项制度”, 在辖区范围内选择确定了山亭区农资配送中心等32家遵守农药经营各项规定、专业技术知识扎实、又方便群众购药的经营单位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并对无照经营及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依法取缔。经过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高毒农药的全面清查整顿,山亭区建设了一批规范化的高毒农药放心经营店,实现高毒农药经营的有限制、能控制、可追溯,农药监管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从源头上切断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同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道防线,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