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农药监管职能,提高农药监管工作质量和水平,山东省农药检定所在全省所有县(市、区)设立农药监督联络员,加强制度化管理。
农药监督联络员主要在各县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中产生,具体人选由县(市、区)负责推荐,市把关上报省所批准,每县(市、区)设1-2名农药监督联络员,由省、市农药监管部门负责培训、考核。
农药监督联络员的主要职责:(一)当好本单位领导在农药监管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二)负责农药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农药监管工作的各项计划、任务。(三)及时向上级反映本行政区域农药监管工作的动态和情况,提供本单位有关农药监管工作的文件、简报、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等材料。(四)开展农药监管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完成农药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通过设立农药监督联络员制度,搭起了全省农药监管网络,做到农药监管有人负责,有人抓具体工作,为农药监管机构体系建设起到推动作用。与此同时,山东省农药检定所还在340个农药生产企业建立农药信息员制度,加强农药监管部门与农药生产企业的联系,为共同推动山东农药产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