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中心任务,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要求,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确保2010年粮食产量稳定在5亿吨水平,农民收入实际增长6%以上。
(一)继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真正做到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完善政府支农投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支农投资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保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全面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重点支持800个产粮大县统筹开展水利骨干工程、基本农田等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快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保护和提高农民、科技人员、产粮大县三个积极性。加强农产品市场调控,适时采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重要农产品的临时收储政策,健全国家收储农产品的拍卖机制,完善生猪、棉花、食糖等调控预案,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和质量监管。
(三)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农田水利建设,确保完成全国6240座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等项目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切实把农业科技的重点放在良种培育上,加快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推广。加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支持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和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防护林体系、退牧还草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农村民生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力争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农村小水电建设。全面完成“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继续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的支持力度。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合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继续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推进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
(五)努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龙头企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拓展农业内部就业空间。广辟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和就地向二三产业转移的渠道,切实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服务,鼓励和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要把壮大县域经济作为一项大战略来抓,着力培育县域支柱产业,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六)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在继续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的同时,重点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要把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点,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加快小城镇发展的财税、投融资等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