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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开展201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网友投稿  2010-03-11  互联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良好社会氛围,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按照《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我部决定组织全国农业部门开展“201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识假维权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宣传培训,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3月中下旬,具体开始时间请各地农业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为期1周。

  二、活动主题

  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

  三、活动目的

  围绕“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的主题,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宣传《农产品(14.79,0.07,0.48%)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迅速掀起春季农资打假的强大声势,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四、活动内容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点面结合,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各地要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借助此次宣传周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二)组织现场咨询培训活动。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现场咨询培训活动,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索取票证,提高广大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指导农民科学规范使用农资,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生产记录,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同时,组织相关农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人员深入农资市场和乡村,现场提供方便快捷的农资质量鉴定服务。

  (三)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手段宣传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工作部署和成效,依法曝光一批坑农害农典型案件,形成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高压态势。在农资经营店、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人流量大的地方通过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等方式,多方位宣传农资打假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宣传周期间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假劣农资投诉举报电话,依法受理农民的投诉举报,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听取农民群众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过去查处案件开展回访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宣传周活动作为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资供应数量充足、质量合格,保障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策划,明确任务和重点,确保宣传周活动能够取得实效。

  (二)统一行动。各地要按照我部的统一部署,整合力量,上下联动,做好相互衔接(我部将于3月14日在河北省唐山市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时间和内容安排上尽量保持同步,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打假护农的社会氛围,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省(区、市)要全面分析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等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3月31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报表(见附件)、相关图片资料等报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监管处。

  联系电话:010—59192694

  传真:010—59193157

  电子邮箱:nybdjb@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http://farm.00-net.com/news/4/2010-03-11/99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