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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草原保护建设正面临新机遇

网友投稿  2010-02-25  互联网

  采访人:本报记者何定明

  解读人: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主任马有祥

  记者: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把“切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明确写进去,你认为这样提出的背景是什么?

  马有祥:我国草原具有“大、小、多、少”四个特点。“大”是指我国草原面积大,天然草原面积近60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2/5;“小”是指我国草原牧区人口比重小,肉类产量比重小,2008年全国266个牧区半牧区县人口仅占全国总人口的3.6%,肉类产量仅占全国的8.5%;“多”是指我国草原上分布的少数民族人口多(占全国70%以上)、边境线长(占全国63.6%)、贫困人口多(占全国60%以上)、革命老区多(占全国70%以上);“少”是指国家对草原保护建设的投入少,2000~2009年,平均每年每亩草原投入仅有0.43元。目前我国草原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的形势十分严峻,不仅威胁到国家的生态安全,也严重制约了草原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在这种背景下,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草原工作的高度重视。

  记者:一号文件在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其他方面也有许多新表述,内容更丰富,提法更明确,你怎样理解这种变化?

  马有祥:与往年相比,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草原的内容更丰富、更明确,有许多新的提法,也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提供了新机遇。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是需要我们认真把握和理解的。

  一是逐步完善适合牧区特点的农业补贴政策。近年来,国家不断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积极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大幅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不断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这些农业补贴政策对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这些补贴政策主要是针对农区特点制定的,并不适合草原牧区的特点,广大牧区的农牧民群众没有充分得到国家阳光政策的普照。针对这一问题,党中央从统筹农区和牧区协调发展的高度,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逐步完善适合牧区特点的农业补贴政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是落实草畜平衡制度。草畜平衡制度是实现草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管理制度,是草原生态平衡的核心。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在中央一号文件中被明确提出,对于解决超载过牧问题,加快草原生态修复,提高草原生产能力,实现草原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三是继续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主要草原牧区参照耕地承包政策,逐步推进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落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草原有别于耕地的自然经济属性,耕地承包政策并不完全适合草原的特点,草原承包后并没有有效解决草原可持续发展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必须通过改革草原基本经营制度加以解决。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的要求,继续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为加快落实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进一步提高农牧民保护建设草原的积极性,指明了努力方向。

  四是推进西藏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建立草原生态补偿制度,由国家财政对农牧民和其他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既能帮助农牧民增收致富,调动草原保护及草畜平衡的积极性,也能为实现草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途径。农业部于2009年开始在西藏自治区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西藏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对认真总结西藏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完善补偿政策,加快建立覆盖所有草原地区的草原生态补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目前我国草原监理体系还不健全,人员不足、装备落后、经费短缺等问题十分突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为加快推进草原监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改善装备条件,提高监理能力,提供了很好的机遇。

  记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草原保护建设将重点推进哪几项工作?

  马有祥: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对当前农业农村工作做出了周密部署,对草原工作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草原保护建设要以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推动适合牧区特点的农业补贴政策出台和落实、加快推进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加大退牧还草等工程实施力度、依法强化草原执法监督、开展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做好草原防火防灾等作为工作重点,做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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