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72号
【发布日期】2010-1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附件: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商品名称单位配额总量
农产品锯材万立方米26
蔺草及蔺草制品万公斤3200
活大猪万头180
其中:香港万头165
澳门万头15
活中猪万头8.24
其中:香港万头8.0
澳门万头0.24
活牛万头5.72
其中:香港万头5
澳门万头0.72
活鸡万只1340
其中:香港万只1000
澳门万只340
工业品钨及钨制品(金属量)万吨1.57
锡及锡制品(金属量)万吨1.89
锑及锑制品(金属量)万吨6.03
钼(金属量)万吨2.55
铟(金属量)吨233
矾土万吨83
白银(金属量)吨5670
磷矿石万吨150
滑石粉(块)万吨68
碳化硅万吨21.6
甘草及其制品吨6500
镁砂万吨185
其中轻(重)烧镁万吨123
70%以上氧化镁万吨10
水镁石万吨50
氧化镁混合物万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