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施行已逾一周,彭帅和他的3个老乡依旧怀着拿回自己缴费8%的养老保险金的希望,徘徊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路的社保中心门外。
8天前,同一个地点,人头攒动。2009年12月31日,深圳市退保的人数达到1.8万人,这是深圳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退保潮”。
制度设计者显然已经意识到彭帅们的“困惑”。1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率队抵达东莞市,就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情况展开调研。“该是你的还是你的。”在东莞长安分局的现场调研中,胡晓义劝慰一位来自湖北的农民工。
被视为解决“退保潮”良药的《办法》的一大突破,就是不仅个人账户可以全额随参保人转移,部分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也可随着参保人员转移。不过,相比之下,《办法》中的另一个新规却不怎么招人“待见”,那就是自《办法》实施日开始不再办理退保。
而彭帅的现实考量是,“《办法》明确规定参保人参保年限必须满15年才能享受到按规定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并且不得中途退保。我是农村户口,只是在城市打工才参加城镇养老保险,也没有参加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顶多再打工5年就回乡了。我不可能等到15年后再把这一年缴的千把块钱取出来吧?”
据深圳市社保部门统计,2009年深圳共有580多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保人数100万人次。作为外来人口最多的城市,深圳参与去年“退保潮”的这100多万人大多怀着与彭帅相似的“困惑”。
新规“消化不良“
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的深圳市社保个人服务中心,每年底都会迎来一波退保的高峰。与往年不同的是,2009年的退保人潮更加凶猛。
在深圳市龙岗区一家电子厂上班的彭帅告诉记者,他是湖北襄樊人,2005年到深圳打工,现在工厂效益不好,他准备下一年转战长三角,由于担心转保手续繁琐,因此有退保的想法。
为了让高流动性的农民工真正享受到社会保障,国务院日前出台《办法》,提出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保障了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养老退休待遇。《办法》从2010年元旦开始实施。
对于广大农民工而言,《办法》规定的跨省转移确实解决了这部分人口因流动性带来的社保持续缴纳等问题。以深圳为例,《办法》实施后,2010年第一个工作日,1月4日当天,深圳共办理转保809人次,其中跨省转移的有807人。
但不再办理退保这一新规,仍引起了部分农民工,尤其是部分年龄较大难以“累计参保15年”的农民工的担忧。
自去年12月28日推出,到2009年1月1日全面执行,《办法》给予民众“消化”的时间并不多。农民工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策不了解,是导致退保的主要原因。
将出台城乡养老衔接政策
据胡晓义透露,目前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已经有1.5亿人。而根据人保部公开的数据,截至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保的农民工2416万人,只占城镇就业农民工的17%。
早在2006年3月,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2009年底,原计划出台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被揉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
但是,存在的问题不容回避。
目前,全国只有10%左右的县市在进行“保”试点,而《办法》中规定的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政策实施后,并没有同步出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保的转移对接细则,这就造成了部分返乡务农的外来工在短期内会面临社保关系无法承续的情况。而这也正是“退保潮”的诱因之一。
据东莞市劳动部门透露,随胡晓义赴东莞调研的人保部社保中心副主任皮德海说,当前政策下,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畴内进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没有问题。而在“保”问题上,一方面,国家正在加紧出台城镇养老保险与“保”转续对接办法;另一方面,“保”全国放开推行的进度也会加快,届时这一问题将会有所缓解。
就在此前两日,胡晓义通过中国政府网接受网友提问时表示,人保部正在“保”和《办法》的基础上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保”之间相互衔接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