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姝宏)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今天发布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效果分析报告,报告收集了分布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个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自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办结和受理的865件农民工案件,裁判文书共计1276份,涉及农民工2592人。在被调查的案件中,劳动者因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共有94个案件,涉及271人,胜诉率超过90%。
报告指出,两法实施对农民工维权带来了积极影响,表现为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案件类型多样化,更多的劳动者权利受到保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知晓程度提高等等。
数据显示,建筑领域追讨欠薪和工伤仍然是援助案件中比例最高的两类案件。但是,这两类案件所占的比重已经开始有所下降,不再占援助案件的绝对多数。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扩展到更多类型,如加班费争议、解除劳动关系争议、社会保险争议等。无论从案件数还是从人数来看,这几类案件的比例都不低。此外,有三种案件则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的新类型: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要求经济补偿金。除了案件类型多样化,在很多案件中劳动者主张的都不仅是某一项权利。在统计的865件援助案件中,涉及多项请求的有322件,占总数的37.2%。这些都说明劳动者可以主张更多权利,这是与两法落实劳动者权利分不开的。
农民工对劳动合同法的知晓程度也有所提高。在被调查的581人中,表示一直不知道这部法律的仅占到10.3%,大多数农民工都知道这部法律,而且认为该法实施会更有利于保护其权利。从受访者的态度来看,大多数农民工对劳动合同法持肯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