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下发关于调整合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10年开始,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封顶线由每年3万元提高到5万元,人均年筹资额从100元提高到了150元,农民个人缴费也从15元左右提高到了30元。
此外,我省统一设立四级起付线,乡级、县级、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100元、300元、600元,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同级医疗机构也只设立一个补偿比例,如乡级、县级、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75%、60%、45%,非定点医疗机构为35%。各统筹地区只能对县、乡两级的补偿比上下浮动5%。(记者梁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