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台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经委、县国税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家电汽车下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继续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常态化,持续化;二是全面实施简化补贴审核兑付程序改革,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三是积极推进销售网点代垫直补改革试点,选择条件较好、销售量大、有信誉保证的销售网点实行代垫直补;四是取消汽车、摩托车跨省异地购买限制,在外省购买补贴类汽车、摩托车及在外省上牌的农民消费者均可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五是加强销售发票管理,要求各销售网点及时申领发票、申报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