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25个教师节,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做客人民网谈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待遇。在访谈中,管培俊介绍,为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国家采取了5项措施。
从国家层面来说,首先是实施了特岗计划,创村教师的补充机制。这主要是针对各地普遍存在的农村教师紧缺的问题,是由中央财政“买单”,在农村边远地区设置岗位,招聘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2006——2008年,三年间,主要在西部12个省区招聘了将近6万教师。从2009年开始,特岗计划进一步,扩大实施规模。2009年招聘的规模将要达到7万多人。
第二项措施是实施中小学教师的国家级培训计划,我们简称“国培计划”。主要是加大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2008年“国培计划”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大体是30万左右。2009年国培计划确定了8个项目,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我们直接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50万,而且,2009年的培训进一步创新教师培训的模式和方法,取得更好的效果,带动了全国范围较大规模的教师培训。
第三项措施是大力推进城市教师支教。现在城镇教师支教已经在全国由点到面普遍地展开,而且逐步地形成制度,这对于促进城乡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意义重大。
第四项措施是积极推进教师教育的改革,特别是为农村学校输送高素质、专业化师资人才。2004年以来,教育部实施了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吸引了一大批的优秀本科生到农村中学任教,并且结合本职工作,到大学深造。这些措施增强了农村的师资力量,缓解农村教师的结构性矛盾,同时,探索为农村学校培养高学历、高素质的骨干教师人才有效途径。
同时,我们进一步推动师范生实习支教,动员全国的师范院校学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对师范生来说是一种教育实习,这都是一举两得的效果,促进了高等师范院校和中小学的联系,进一步服务基础教育、支持基础教育。
第五项措施就是大家所知道的,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1月1号开始在义务教育学校首先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就是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贯彻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国务院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对于农村学校,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倾斜。绩效工资不仅仅是提高教师待遇,更重要的是教师用人制度的一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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