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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如何“新”起来

零零社区网友  2009-09-04  互联网

从今年10月1日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将在全国10%的县(市、区、旗)范围展开,这意味着农民离“老有所养”的日子不远了。对于这一史无前例的制度创新,让我们听听专家如何谈“保”。
  张英魁:“保”重在普惠农民
  山东村建设研究中心副教授张英魁说,“保”的试点启动是国家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的重要举措。“保”政策归根结底是为了解决农民在劳动能力退化之后,缺乏生活资料来源的问题,关注重点在于老年农民生活必须品的保障。这对于贫困、家庭结构失衡、生活负担过重的农民最具吸引力。但现实是,现实生活的窘迫使他们渴望纳入“保”体系却无力进入。地方政府应借助整体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在“保”试点阶段进行卓有成效的制度创新。因此,他建议从四个方面防疏堵漏:一是要充分考虑农民享受“保”金额的实际购买力,建立动态的“保”标准计算体系。二是健全“保”基金的社会监督机制,以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三是关注投保期内农民境况变化,完善未达到最低参保时限要求的农民参保金过户与返还制度。四是探索最需要“保”却无力参保问题的解决途径,确保“保”政策涵盖最需要的群体。
  闵小宝:引第三方管理保资金安全
  广东佛山大学理学院闵小宝博士认为,“老农保”制度是以自我储蓄为模式,而“保”是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补贴政策扶持”的一种新型制度。老制度中政府缺位,而集体经济由于它的脆弱性导致形同虚设,最终使老政策破产。而新制度由于引入了政府,实行普惠制的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如果农民不参保,连这个基础的都拿不到,这引入了一种很好的激励机制,使农民有动力参保。但在执行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一是由于“保”试点遵循的是自愿参保原则,这导致年轻人倾向于选择不参保,而老年人则倾向于参保,导致资金流不平衡,不能形成代际交替。二是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管理“保”资金的机构,由第三方机构来掌控资金。三是政府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减弱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力度,使农民能够形成良好的理性预期。
  王勇:应培育理性参保主体
  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副教授王勇说,家庭养老、集体养老、社会养老是当今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三个取向,实行“保”,首先要培育理性的农户。农户作为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主体,其保险意识和参与保险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进程。其次,要培育理性的农村集体组织。农村集体组织发展要在继续探索村企互动发展模式的同时,还要利用国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办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良好经济基础的村级经济组织可以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第三是要培育理性的政府。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政府宏观调控。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主体的政府,其发展目标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中,政府的职责应定位为提供公共品:中央政府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并对中西部地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地方政府对所有参保农民给予缴费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险费;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农民给予适当鼓励。
  刘生龙:实现全覆盖任重道远
  清华大学博士后刘生龙认为,能否在2020年实现农村养老保险的全面覆盖任务十分艰巨。经测算到2020年,中央财政只需拿出财政收入的1.8%左右就可以实现全国农民的养老保险。但这还不仅限于财政的问题,还有如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财政困难地区的财政配套、基层社保人员的缺乏等问题。现在对有关养老保险费用的预算只是一个粗略估算,经济增长速度、农村人口老龄化进程、补贴标准等任何一方面的变动都可能对测算结果产生很大影响。因此,他认为,要想实现农村养老保险的全面覆盖,仍然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这一任务的完成,既需要制度上的创新,还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保持国民经济的高速稳定增长;继续加速城镇化进程,减少农村人口。

http://farm.00-net.com/news/4/2009-09-04/93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