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2009年1月起,我县再次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人员养老待遇。通过此次调整,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人员的养老待遇从原先的人均养老金275元提高到304元,享受此次调整的对象有1818人,将于2009年9月份全部调整到位。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人员基本生活,分享社会发展成果,自2004年我县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以来,县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县财政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精神和我县实际,先后三次调整提高了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使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从最初的人均200元提高到275元。从今年年初开始,根据企业职工退休人员调资情况,县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县财政几经测算,反算调研,再次决定从2009年1月起,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人员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