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6月30日,余江县消灭了血吸虫,毛泽东同志“浮想联翩,夜不能寐。遥望南天,欣然命笔”写下了《送瘟神二首》。1944年,他在陕甘宁边区时就指出:“边区的人畜死亡率都很高……不联合边区现有的一千多旧医和旧式兽医,不帮助他们进步,实际上就是帮助瘟神。”这些话深刻指出了兽医工作对动物、公共卫生,对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几代兽医工作者前赴后继,在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前,兽医事业发展停滞,牛瘟等疫病大面积流行。新中国成立后,扑灭了牛瘟,消灭了牛肺疫。截至2005年,全国21个疫区省消灭马鼻疽,且未再发现马传贫病例。近年来,我国在有效控制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同时,有效防堵了境外疫情的传入。畜禽死亡率显著下降,畜牧业及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农民畜牧业收入显著增加。 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到《动物防疫法》等数十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我国兽医工作逐步向法制化和规范化转变。从保护和发展畜牧业防止兽疫,到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措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针在不断完善。从改善饲养管理,到“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控,群防群控、果断处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应急处置能力也在不断加强。 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各级兽医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技术支撑机构不断完善。目前,中央和省级兽医机构改革全部完成,93.7%的地市、78%的县区完成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全国共按照乡镇或者区域设置乡镇畜牧兽医站34196个,设有村级防疫员64.5万人。兽医行政管理能力、工作力量、工作能力都显著提升。 从仅有一家中央畜牧实验所,到建立完善涵盖疫病防控、兽药管理等领域的国家、省、地各级各类研究机构;从对动物传染病病原研究空白,到目前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科研硕果累累,多种疫苗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从仅有的两所兽医高等学校,到每年毕业兽医专业人才数万人。我国兽医科研和教育事业有了长足进步。 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南京等几家兽医生物药品厂,到目前全国1527家符合GMP条件的兽药企业获得生产许可。从仅能生产几种弱化疫苗,到目前年生产各类疫苗1200多亿头份,出口多个国家和地区。从标准空白,到目前兽药典收载的1246个标准。 兽药法规标准体系日趋完善,审批管理不断规范,产业素质不断提升,兽药监管日趋严格,兽药行业的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 从早期的没有动物卫生执法队伍,到现在共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5.6万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在不断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流通环节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及动物产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使动物产品安全得到有力保证。2008年,受检兽药残留超标率仅0.07%。 起初,我们对外交流合作的次数几乎为零,2007年5月我国恢复在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的合法地位,兽医工作被全面纳入世界兽医体系。目前,我国全面参与了 OIE等兽医领域国际组织工作,与数十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政府间兽医合作协定,兽医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取得了国际社会对我国兽医工作成效的认可。 60年发展历程向世人昭示,做好兽医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第一,做好兽医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村建设的需要;第二,做好兽医工作,是提升我国养殖业竞争力的需要;第三,做好兽医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第四,做好兽医工作,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60年发展经验充分证明,做好新时期的兽医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观念,更新思路,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的健康摆在兽医工作的首位。二是必须坚持养殖业发展和兽医事业发展并重,促进我国养殖业和兽医事业协调发展;构建“五大体系”:着力构建与国际规则接轨、适应我国实际的兽医政策法律体系;着力构建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素质优良的兽医工作体系;着力构建防控结合、科学规范、责任明确、处置高效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着力构建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着力构建基础扎实、设备先进、技术精湛、支持到位的动物疫病防控支撑体系。创新“五大机制”:创新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机制;创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管理机制;创新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管理机制;创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制;创新兽医事务协调交流合作机制。提升兽医事业科学发展能力。 兽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优化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才能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不断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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