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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中央买单

网友投稿  2009-08-19  互联网

     昨日,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如果说今年6月底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为“保”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开了题,那么昨日的试点工作会议则对保所涉及的中央地方财政出资比例等重点问题,给出了答案。

  在本报6月底的报道中,一位人社部直接参与保工作的负责人表示,当时拟定的保试点草案,提出按照东、中、西部的区分,中央财政分别提供20%、60%、80%的补贴。虽然最后的规定可能会对这些比例有所调整,但是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更多支持是大方向。

  昨日的保试点工作会议证实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更多支持”的意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昨日会议上表示,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

  根据试点要求,保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确保同一地区参保农民将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是相同的。”温家宝昨日表示。

  著名社保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地方财政向来有“重项目”的传统。地方财政的分配如何能够更倾向于民生,保正是一个结构调整的契机。

  上述人社部负责人也告诉本报记者,保试点若要取得成功,财政资金分配的机制建设尤为重要。如何保证地方配套资金“不差钱”,需要研究一套中央对地方资金使用和拨付的协调制约机制。

  这一问题显然已经得到高层重视。温家宝昨日指出,在国家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宁可少上点项目、压缩其他方面的开支,也要挤出钱来把这件大事办好。为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相结合的基础养老金必须到位,地方政府对农民个人缴费的补助必须到位。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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