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17万户、5.99万人。低保标准由2005年的每人每年1500 元~1800元提高到现行的每人每年2100元~2400元。昨天,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安京文、副调研员杨军和主任科员高雪做客中国大连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就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政策与网友交流。
农村低保保谁?
凡持有本辖区内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只要符合家庭年人均收入或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口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都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符合农村低保的居民,可随时提出低保申请。审批机关按季度审批一次。
低保的标准是多少?
我市现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兴岛、花园口农村最低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2100元;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高新园区、开发区农村最低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2400元。
低保有哪些配套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户的生活,市政府着力解决低保户住房困难,为此实施了五年建房规划,以彻底解决5800户特困群众住房困难。为切实缓解农村低保户看病难问题,2008年市政府又出台《大连市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对农村低保对象给予门诊和住院资金救助及医疗机构诊疗收费优待的待遇。(马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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