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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下拨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2338万元

网友投稿  2009-07-27  互联网

新华社南昌7月26日电(记者 林艳兴)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后,江西农民购买积极性高涨。为及时足额地兑付购车补贴,江西省近日已下拨第一批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2338万元。
  据介绍,江西购汽车补贴实施时间为今年3月1日-12月31日;购摩托车补贴实施时间为今年2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农民有购车意向的,可先到当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然后持购买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到相关部门申报;换购轻型载货汽车的,还须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申报,领取补贴。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补贴资金将尽量采取“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方式。购买人在申报时需办理惠农“一卡通”账户,补贴资金将在15个工作日内到账。
  据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支付补贴资金: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手续不全或未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新购买的汽车或摩托车不在产品目录内的;申报的补贴资金材料不全,且经告知后仍不能补充齐全的;购买或换购汽车摩托车后,未及时在次年2月底前申报的;购买的汽车摩托车数量超过规定补贴数量的;采取欺骗、瞒报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享受补贴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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