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京遭遇的持续高温天气,北京市劳动部门7月1日表示,将加强对高温补贴发放的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
根据规定,每年6月至8月,对于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各单位应支付高温补贴。津贴标准分为两档: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该津贴主要针对建筑工人、露天环卫工人等高温工作岗位人员,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售票员等室内工作人员也包括在该范围之内。
劳动部门提示,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高温作业劳动的时间和强度,增加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毛艾表示,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劳动者高温补贴、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外,还应当为全体职工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尤其要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
新华社记者李德欣、毛伟豪、实习生王烁、庞伊铭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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